一、总体思路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3〕24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延吉市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补贴。
二、补贴范围
吸纳毕业3年以内未就业且在吉林省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
三、培训标准及资金来源
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中小企业一次性3000元岗位培训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责安排。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岗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中小企业岗位培训补贴申请表》,中小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中小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五、资金拨付
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统计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中校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联系人:崔丽华
联系电话:236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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